治愈小清新


梗来自于电影《生命的舞动》(Inside I'm Danc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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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写作文的时候,老师总是告诉我,用第一人称来写可以增加文章的真实性,但我却觉得,这反而让写下的文字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故事。


那段时间我正经历着人生中的一个低谷,医学院护理系第一的成绩毕业却因为没有背景关系只被分到了残疾人疗养院工作,父亲因为癌症去世,母亲因为承受不了打击而整日疯疯癫癫被送进了精神疗养院。


丁隐是我的第一个病人,他患有杜氏肌营养不良症,一种发病率不算太低的隐性遗传病。我在去照顾他前了解了很多关于这个病的情况,多发于男孩,患病者会在7-12岁之间完全丧失行走能力,他们中几乎没有人的寿命能超过25岁,大多数甚至没能活到成年。


任何人在面对弱者时总是感到同情而难过的,很多时候我会觉得这是一个头脑发达四肢健康的人先天的优越感,你很难不这么觉得。没有一个健康的人会为这种优越感而感到自责,这种与生俱来的优势才让我们能够更加的关怀和善待身边有残疾的人。


我见到丁隐时他刚满20岁,他的家庭条件极其优渥,这让他似乎比别的患者活得更长久。不过这并不值得高兴,随着年龄的增长和病情的严重,他的心肌和肺肌会变得越来越衰弱,每一次心跳和呼吸都会变成折磨,活着的每一天都是肉眼可见的在走向死亡。


在见到他之前我曾想象过他的样子,无非是苍白,瘦弱,萎靡不振,死气沉沉。但当真正的接触了他之后的每一天里,我都在为自己的偏见和无知而在心中不断地向他道歉。


丁隐不一样,尽管他全身上下只有右手的手指还能活动来操控他的轮椅,他在精神上比我、比绝大部分的正常人都高贵得多。


还有,其实,他很美。


尽管他的确苍白瘦弱,但他却足够耀眼迷人。


同样他是一个奇怪的人。


他不愿意住医院,所以作为聘请给他的专职护工,我不得不和他一起搬到离医院有一段距离的小别墅区里,这让我总是为他是否能在身体不适的时候及时地得到治疗而忧虑。


丁隐很喜欢看书,自从我做了他的护理之后,他更是大量的进行阅读。


他不仅喜欢莎士比亚和戈尔泰,甚至那些毫无营养的网络小说他都可以看得津津有味。


不同于其他的患者永远低迷不振的情绪,丁隐除了身体上的不足之外,与同龄的青年并无不同。爱笑,爱闹,尽自己所能的恶作剧,他的嘴巴可以一天到晚不停的讲话来骚扰你,他喜欢听音乐,喜欢看电影,他甚至要我带他去KTV和酒吧。


一开始我以为他的这些做法是一种对命运不公的叛逆,是在生命尽头悲伤而又绝望的挣扎,每天白天看着一群形形色色身体健全的人从自己面前走过对他来说必然会是一种折磨,但实际可能正好相反。


他是真的快乐,并且,他并不觉得自己与正常人有什么不一样,甚至,他不希望自己被特殊的照顾。


我渐渐总结出来,让他发脾气和暴怒的原因,大部分都是因为他被作为残疾人而“善待”了,在丁隐看来,那只不过是带着鄙夷的同情,是带着嘲笑的照拂。


他为此痛苦不已又无能为力,我甚至不知道怎么宽慰他。


丁隐的每一个突发奇想都会让我惊奇和快乐,他非常热衷于捣鼓自己的头发。他留着及腰长发,据他说是因为他的祖母告诉他蓄发可以积福。丁隐并不是真的信以为真,但他会做一切能让身边的人安心和高兴的事,他喜欢付出。


最早的时候他给自己剪了一个厚刘海,扎着马尾辫,后来又嫌每天打理起来太麻烦又把刘海留长了梳了上去,天天让我给他梳古装电视剧里面男生的各种奇葩发型,扎了一段时间的公子冠之后,又觉得头发绒在脖子那里太热,让我给他编麻花辫,编出来了又生气这种满清的大辫子头太丑,把头发又散了下来。有一次非要我带着他去染头发,普通人染的金色棕色他嫌衬不起自己,非要染一个大红色,幸好只挑染了几缕头发,不然我真的不想在每天带着他出门了。


他最后决定了就是那个挑染了红色的头发,并且在发尾给自己烫了一个波西米亚式的大卷,又回到了最初的扎马尾的发型,只不过不留刘海了。


他最喜欢的歌手过世的时候,他向我感叹声声苦短,要及时行乐,逼着我要带他去那些有色娱乐场所,当然作为一个医生,我并没有带他去。


他为此非常生气,跟我整整闹了一晚,我抱他去浴缸里洗澡的时候,我们做了第一次。


他从一开始的抗拒到之后的沉沦,我不清楚丁隐是否知道我爱他,我只是希望他不要把这当成是对他的一种带有侮辱的补偿。


又或许我不该让他接触到爱情。


他21岁生日的时候,我们举办了一个盛大的party,那天他喝了很多酒,操控着他的轮椅和每一个来的朋友跳舞,他是世界的小甜心,每一个人都应该爱他,只不过是我幸运地得到了他的爱而已。


跟丁隐稍有接触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的把他当成亲密的朋友,他不会冲朋友发火,只有我才是他的出气筒。


他会向我抱怨谁谁谁竟然敢告诉他要少喝酒不然对身体不好,谁谁谁在帮他开了个门之后调情一般地说“我的荣幸”,谁谁谁是个王八蛋故作姿态的和他谈论未来的计划。


丁隐是敏感的,敏感的以至于认为所有的帮助都是让他受到羞辱的。


同时他又是宽容的,他已经不再拒绝那种帮助,他在痛苦中以被别人帮助为乐。


我们讨论过关于爱这个话题。


他知道爱情是通过莎士比亚,他了解爱情是通过玛格丽特,他拥有爱情是通过我。


他说,凌远你必须爱我,只要我还活着一天,你就必须爱我。


他从不谈论很久以后的事,我们关于未来的计划大多就是明天要做什么,下个礼拜要做什么,连下个月我们都很少谈论。


有好长一段时间,我都忘了丁隐其实不是一个身体健全的人,也因此,我从没有想过自己会以怎样的方式失去这份突然而必然的爱情。


只不过是一个阴雨连绵的春天。


那时候丁隐离他25岁的生日还有不到20天。


我们本是出去踏青,一开始艳阳高照的天气突然阴沉,接着就下起了小雨,是那种能让人从心里感觉烦躁的小雨,湿湿冷冷,连绵不绝。


前几天丁隐还央求我给他买一只狗。


他受了寒,尽管我以最快的速度带他回了家,给他洗了热水澡,让他喝了红糖姜汤,送他去了医院,到了后半夜他还是发起了烧。


到了医院之后是他的父亲在陪他,同事告诉我,就是这一两天了。


同事还说,他能活到现在已经是一个奇迹了,国内得这种病的人里没准他是最长寿的了。


那种看上去是安抚但又极其冷漠的话,既不会让痛苦减少,也不会让宽慰增加,只不过是医生在无能为力之时的一句最平常的话而已。


他躺在病床上,带着吸氧面罩,跟我讲话时,气息断断续续,时有时无。


他说,凌远,我想养一只狗,要大狗,越傻越好,但不能是哈士奇,他那不是傻,是蠢。


他说,凌远,我想换一个发型,想把头发剪了,你都不知道,我觉得自己留长发可娘了。


他说,凌远,我还有一本霸道总裁的书没看完,可狗血了,可脑残了,女主是个傻逼,男主是傻逼中的战斗机。


他说,凌远,我不爱你了。


我握着他的手,一句话也讲不出。当你一直害怕的那一天到临了,其实心中就会突然觉得这一天终于到临了,似是解脱,又太痛苦。


他说,凌远,和你在一起也不是特别开心,只不过就是想和你在一起。


他说,凌远,我让我爸给你安排了一份新的工作,你以后要好好工作,不要辜负了党和人民。


他说,凌远,将来你娶了老婆,一定要生一个女孩,我特别喜欢女孩,给她梳马尾辫,穿花裙子,打扮的漂漂亮亮的让所有的男孩子都喜欢她。


他说,凌远,你可以放弃我,不用爱我了。


仪器上显示的心跳已经越来越缓慢,他呼吸的表情也越来越吃力了。


他告诉我,凌远,你说我这样的人怎么算是活过呢?所以我在我躺过的每一张病床上都刻了字,刻着,天下第一大美人丁隐到此一游,这张床你别忘了帮我刻。


我亲亲他的脸,指指自己的胸口道,天下第一大美人丁隐还到此一游。


他好像哭了,又好像没有,不过他肯定笑了。


他说,你放弃吧,鬼才要去呢。


丁隐的葬礼很简单,除了我和他的父母之外,只来了几个非常亲密的朋友,请了一个牧师,丁隐的祖母信教,丁隐什么都听她的。


他的墓也很简单,墓碑上的黑白照片里,他笑得很开心。


等其他人走后,我从自己的车上牵下来了一只萨摩耶到他的墓碑前,雪白的狗,又傻又萌。然后我从怀里掏出了那本他没有看完的书,名字叫做《重生之倾城妖妃》。


我把书念给他听的时候,萨摩耶就蹲在我的脚边,一会嗅嗅墓碑,一会蹭蹭我的小腿。那本书的结局不错,只不过女主是个傻逼,男主是傻逼中的战斗机。


念完了书,我又从兜里拿出了一张照片,找人PS的,上面的丁隐留着清清爽爽的短发,没准不能再是天下第一大美人了。


我看了很久那张照片,然后拿出打火机烧掉了。


字我刻了,还因此被扣了一个月的奖金,狗狗我养了,不是哈士奇,我给他起了个名字叫丁丁,不是跟你的姓,书也念给你听了,真是有够傻逼的,真想不到你还看这样的书,你剪短头发的样子估计你也看到了,丑死了,还好没真的剪了。


墓碑上的人看着我,笑意盈盈,好像在喊,凌远,凌远。


我站起身,风从脸上吹过,一片湿凉。


我本以为写下这件事需要很大的勇气,但现在看来也并非如此,我与他的故事中没有任何轰轰烈烈的事情,甚至很多事现在想起来都格外的模糊,不知道是自己幻想出来的还是真实的发生过。


放弃他并不容易,但也不会像传说中的那般要死要活,千难万险。


如今,我有了一个很美满的家庭,女儿很可爱,她叫凌司音,今年13岁。


促使我写下这个故事是因为丁丁前两天去世了,司音为此到现在还在哭,尽管在萨摩耶中丁丁已经算是非常长寿的了。而今天看日程表的时候我发现,原来丁隐已经离开我整整二十年了。


我想待会我会去他的墓那边看看。


只不过现在风从我身边经过,我又觉得自己的脸上,一片湿凉。


-----完-----


凌远出自电视剧《到爱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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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风独自凉

百无禁忌嗑了这么多年西皮越嗑越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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